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掬
拼音:jū 注音:ㄐㄩ
部首: 扌 部外笔画:8 总笔画: 11
简体部首:扌 简体部外笔画:8 简体总笔画:11
繁体部首:手
五笔86/98:RQOY 仓颉: QPFD 郑码:DRUF 电码:2239
笔顺编号: 12135431234 四角号码:57020 UNICODE: 63AC
基本字义
jū ㄐㄩ- 用两手捧:以手~水。~诚相见。笑容可~。
方言集汇
- 粤语:guk1
- 客家话:[客英字典]kiuk7[海陆丰腔]kiuk7[客语拼音字汇]kiug5[宝安腔]kiuk7[梅县腔]kiuk7[东莞腔]kiuk7[台湾四县腔]kiuk7
详细解释
- 掬 jū
- 两手相合捧物 [hold in both hands]
- 受珠玉者以掬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释文:“两手曰掬。”
- 舟中之指可掬也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。注:“两手可掬。”
- 又如:以手掬水;掬示(捧出来示众,昭示)
- 置于“可”后,指可以用手捧住。多用来描写景色鲜明或情绪充溢 [scoop]。如:笑容可掬;娇憨可掬;恐怖之色可掬
- 抓取,取 [grasp]。如:掬抛(谓或取或弃。犹摆布)
- 卷起;卷缩 [curl]。如:掬缩(卷曲收缩);掬蹙(卷缩)
- 撅;翘起 [protrude]
- 八戒采着马,掬着嘴,摆着耳朵。——《西游记》
词性变化
- 掬 jū
《康熙字典》
- 《卯集中》《手字部》 ·掬 ·康熙筆画:12 ·部外筆画:8
- 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六切,音菊。與匊同。兩手曰掬。《禮·曲禮》受珠玉者以掬。《疏》謂手中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舟中之指可掬也。 又《詩詁》兩手曰臼,屈掌曰匊。又《小爾雅》掬,一升也。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,則數合也。 又《揚子·方言》離也。齊曰斯。燕之外郊,朝鮮洌水之閒曰掬。 《說文》在手曰匊。俗作掬。《廣韻》與同。《韻會》本作揈。《正字通》本作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