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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辛石井协定

蓝辛石井协定

蓝辛石井协定 lán xīn shí jǐng xié dìng
词语解释
1917年美国国务卿蓝辛和日本全权代表石井菊次郎间的外交换文。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享有“特殊利益”,两国政府重申在中国尊重“门户开放”和“机会均等”的原则。1923年被废除。
分词解释
利益:
好处:物质利益ㄧ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。
废除:
取消;废止(法令、制度、条约等):废除农奴制ㄧ废除不平等条约。
享有:
1.谓在社会上有所取得。如权利﹑自由﹑声望等。
2.享受。
特殊:
不同一般的;不平常的:特殊性|情况特殊|特殊待遇。
尊重:
①尊崇而敬重:尊重权利|尊重他的意见。
②庄重:放尊重些,不要过分放纵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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