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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田弘毅

广田弘毅

广田弘毅 guǎng tián hóng yì
词语解释
广田弘毅(1878-1948)日本首相。1933年任外相,曾提出“广田三原则”,策划侵华活动。1936年二二六事件后任首相,与德国缔结《反共产国际协定》。1937年再次出任外相后,参与策划全面侵华战争。日本投降后,定为甲级战犯,被处以绞刑。
分词解释
事件:
①事情:处理各类事件|查办事件。
②指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了的大事情:突发事件|九一八事件|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,是开天辟地的大事件。
首相:
君主立宪制国家内阁首脑的名称。如英国、日本。日本内阁首脑又称总理大臣。
缔结:
订立;签订:缔结友好条约。
提出:
1.揭示;提请考虑、讨论、接受或采纳。
2.提取。如:他从银行存款中提出一千元。
弘毅:
抱负远大,意志坚强。语出《论语.泰伯》:“士不可以不弘毅,任重而道远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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