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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尹

府尹

府尹 fǔ yǐn
词语解释
官名。始于汉代之京兆尹。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。唐代之东都﹑西都﹑北都及州郡之升府者,皆置府尹。宋代开封之府尹不常置。明代之应天﹑顺天,清代之顺天﹑奉天,均置府尹。后亦用以泛称太守。
分词解释
不常:
1.不固定。
2.异常;反常。
3.不平凡;卓越。
4.时常。
5.犹无常。死的婉辞。
官名:
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。
②官衔。
顺天:
遵循天道;顺从天的意旨。
京畿:
〈书〉国都及其附近的地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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