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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易司

市易司

市易司 shì yì sī
词语解释
官署名。宋王安石推行市易法时所置。参见“市易法”。
分词解释
署名:
在书信﹑文稿或文件上签上或打印上名字。
市易:
1.交易;贸易。
2.指购买。
3.即市易法。宋王安石推行的新法之一。
推行:
1.推广施行。
2.推动物体向前。
市易法:
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颁布实施,于汴京设都市易司,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,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,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,按规定收取息金。由于守旧派的反对,市易法于元丰八年(1085年)后陆续废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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