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汉语词典 > 李劫夫

请至少输入1个汉字后按Enter即可查词




李劫夫

李劫夫

李劫夫 lǐ jié fū
词语解释
李劫夫(1913-1976)作曲家。原名云龙,吉林农安人。早年在家乡当小学教师。1937年入延安人民剧社。后在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从事文艺工作。1948年后任东北鲁艺音乐部部长、东北音乐专科学校校长、沈阳音乐学院院长。作有歌曲《歌唱二小放牛郎》、《哈瓦那的孩子》、《我们走在大路上》等二百余首及歌剧《星星之火》等。
分词解释
专科学校:
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。整个学校只设某一类学科或专业。如师范专科学校、医学专科学校。学制二至三年。
从事:
①做某事;参与某种事业:告养回籍,从事农耕|从事教育工作。
②处置;处理:依法从事。
路上:
1.在路途中。
2.道路上面。
3.犹言手面上,眼前。
歌曲:
供人歌唱的作品,是诗歌和音乐的结合。
延安:
陕西省县级市及专区政府所在地。位于陕北黄土高原,面积341平方公里,人口25万。1936年到1947年为中国共产党党中央所在地和陕甘宁边区首府。



上一个词: 能耗 下一个词: 嫪毐

别人正在查的词语